校属各归档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加强我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,请校属各归档单位根据机构变动和岗位聘任调整情况,重新确定本单位新一届分管档案工作的处级领导和兼职档案员,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设置原则:校属各归档单位设1名综合档案员(一般由科级干部担任),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研究生院、教学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1-3名业务档案员, 协助综合档案员开展专项本科教学、研究生教学、科研等业务档案工作。
报送办法:今年不再要求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名单,各单位通过办公OA的"电子档案移交流程"报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名单至档案馆备案。
(注意:用单位账号登录办公OA-电子档案移交流程-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送,上传附件命名样例:“单位名字-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(2016)”)。
报送时间:2016年10月10日下午6:00时前;
附件:河南科技大学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(2016)